問題1.有一大部分企業,雖然正常營業,但經營模式屬于家庭模式,無賬,也不申報增值稅表,對于此類企業如何填報? 答:按照實際經營情況填寫 問題2.沒有的指標、為零的指標,需要填“0”還是為空? 答:為零的指標填0,沒有就空著。 問題3.601-1、611-1表中,本法人單位下屬產業活動單位個數指標包不包含1個本部的數量?填寫分支機構數N+1,還是填寫N? 答:包含,N+1。 問題4.清查時預計全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個體戶實際納稅額也是200萬以上,在普查登記時已注銷,財務指標還填嗎?怎么填? 答:填,填2023年的情況。 問題5.進入普查階段能否更改主營業務活動內容及行業代碼? 答:可以。 問題6.規上工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規上服務業等“四上”企業,在填報“應交增值稅(本年累計發生額)”時,按統計制度有兩種方法計算應交增值稅,請問在填報611-3表“企業法人主要經濟指標”里的“應交增值稅”應怎么填報? 答:看各專業具體要求。 問題7.行政事業法人,在普查階段無法填報財務表,是不是可以選擇由上一級法人填報? 答:法人必須填報財務表,上一級法人無法填報。 問題8.企業無財務,類似于個體戶,無法填報各類財務表的怎么統計? 答:看各專業具體要求,只要報稅肯定有財務表。 問題9.勞務分包的多種形式? 答:勞務分包有三種形式,自帶勞務承包、零散的勞務承包、成建制的勞務承包,核心是承包項目、工程,不同之處就是承包方是個人還是法人單位。 問題10.在人口(勞資)統計中,金融業單位人員是如何細化和統計? 答:一是看合同,勞務外包的承包單位可以是個人、法人或其他實體,而勞務派遣必須是法人實體單位,二是看管理形式,勞務外包的工作人員不受用工單位管理,而勞務派遣人員則受到用工單位的管理,在實際的調查過程當中,可以詳細了解單位的具體情況,再加以判斷。 問題11.從業人員中,從單位內退但正常領取工資的人員是否統計? 答:從業人員及工資統計中,關于內退人員人數及領取的工資不應統計,因為并未實際參與用工單位的勞動,同理,退休人員的工資、獎金等也不應統計。 問題12.從業人員工資中獎金項與其他工資中補發工資或獎金有何區別? 答:區別就是正常發放和補發的區別,如:11月發放了當月獎金和11月補發了9月獎金的區別。 問題13.企業有十幾個配套公司,都正常存續,從業人員如果分別填了,是不是人員工資就得分開填寫,但是工資是以某一個公司名義發放,這種情況人員和工資如何填報? 答:這種情況要先看一下公司性質,一般這樣的情況都是非一套表單位,對于非一套表單位應該先核實清楚哪些配套的單位有簽訂勞動協議的人員,有實際工資發放行為,剩余沒有實際工資發放的單位期末從業人數填報0,在611-2表中可以填報0,然后選擇相應的原因,最關鍵的是要把握哪家簽訂協議和實際發放工資。 問題14.法人不按月或按年發工資,是否算從業人員?如果單位只有法人,沒有其他人員,期末從業人員等指標如何填寫? 答:勞動關系存續且約定了勞動報酬,存在雇傭管理關系,是否及時發放工資不影響計算從業人員,所以還是需要算進去的。如果只有法人,要看法人是否領取工資,如果領取那就算,否則就不算。 問題15.黨校老師對外講課收入的課時費,計入本人工資嗎? 答:黨校老師在外授課的話,報酬不是黨校發的就不計入,屬于老師的勞務費,勞務費不算工資總額。 問題16.零申報企業沒有業務,老板只去財會公司雇傭一名人員報稅,每個月只給財會公司三百到五百元,在填報時,人員工資怎么填,如果人員統計上,也給其他公司報賬,會重復統計人員,同時平均工資會過低因此要求核查? 答:沒有生產經營也沒有雇傭人員的企業,不用報數。財會人員是與財會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沒有與零申報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所以應由財會公司統計。 問題17.從業人員工資和勞動工資口徑是否一致? 答:報表中只有從業人員人員工資總額這一指標,口徑為稅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