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為規(guī)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保護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招標市場的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目的本辦法旨在明確招標代理服務的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相關管理措施,確保招標代理服務的透明、公正,同時維護市場秩序。## 二、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參與招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招標人、投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 三、收費標準1. **基本收費**:招標代理服務的收費標準應根據招標項目的性質、規(guī)模及復雜程度綜合確定。一般情況下,收費標準應遵循以下原則: - 小型工程項目(如單個項目金額低于50萬元)收費可參照總金額的1%-3%。 - 中型工程項目(項目金額在50萬至500萬元之間)收費可參照總金額的0.5%-2%。 - 大型工程項目(項目金額超過500萬元)應根據具體情況與招標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一般不得超過項目金額的1%。2. **附加費用**:如需提供額外服務(如技術咨詢、材料編制等),可另行協商收費,但應事先告知招標人并取得書面同意。## 四、收費方式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可采取以下方式: - 一次性收費:在服務合同簽訂后,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取。 - 分期收費:根據服務進度分階段收取,也需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五、管理監(jiān)督1. 招標代理機構應做好收費記錄,確保收費行為透明可查,接受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 2. 投標人若對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向招標人或有關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六、附則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具體實施細則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本辦法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適時修訂以適應市場變化需求。通過實施本辦法,期待能有效提升招標代理服務質量,促進招標市場的規(guī)范化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