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華:
本院受理的原告蔣新松、原告鐘莉莉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二案,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相關訴訟文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和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30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遇節假日順延)上午8時30分在本院審判大樓二層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蔣新松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上午10時30分在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鐘莉莉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逾期將依法判決。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