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不少人沉迷于賭博、彩票等偶然行為,幻想該行為所帶來的巨額利益。不良商家利用此種心理,通過開設賭場,從中牟利。這不僅使自己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嚴重影響社會的正常秩序。
2014年2月至同年4月間,被告人王某某租用位于福鼎市桐山街道鼎茗小區某號房屋,提供具有押分、退分功能的賭博機11臺(“牛氣沖天”單行型游戲機2臺、“棋王”單人型游戲機1臺及“鐵甲戰士”單人型游戲機8臺)供他人賭博。被告人王某某從中獲利共計人民幣20000元。同年4月6日,福鼎市公安局查獲該賭場,并查扣賭博機11臺、營業賬簿1本、游戲機專用鑰匙6把及賭資人民幣57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賭博提供場所及賭具,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此外,偵查機關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某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0000元及賭資人民幣575元,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賭博機11臺、營業賬簿1本、游戲機專用鑰匙6把,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