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年輕夫婦的重歸于好、滿意離庭,到六旬老漢喜領司法救助金的一臉動容,到“老信訪”因執行到位的息訴息訪,在市法院采訪的幾天里,記者真切體味著別樣的司法溫度。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就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培育司法品牌工作為重點,司法創新好戲連臺,盡顯“全省十佳法院”風采——
依托特色調解室、心理輔導室,總結提升家事審判經驗,找準解決家事矛盾的切入點,巧斷家務事,家事審判走在全國前列;依托人民調解室、商事調解室等特色調解室,“三級化訟”,使大量民商事糾紛在訴前得到化解;
依托全市法院最大的訴訟服務中心,完善了訴訟引導、立案審查、訴調銜接等十項功能,強化便民舉措;依托全市首家交通法庭,歸口審理涉交通類刑事、民事案件……
守望公平正義,情鑄民生和諧。掌握一個“法”,把握一段“情”,工夫下在庭外,用真誠、智慧、公平,市法院演繹著司法的溫馨與生動。更多的人由此堅信了一個樸素的道理:人間有真情,公道在人心!
故事1
“老信訪”息訪記
9月24日,翻看著“老信訪”陳大姐寫來的息訴息訪道歉書,市法院執行局朱軼法官心頭一陣釋然。
現年42歲的陳大姐,前岐鎮黃仁村人。3年前,她的丈夫在外打工時因礦難死亡。經協商,礦方賠償款項合計88萬元??闪铌惔蠼銢]想到的是,其公公和小叔子將這筆賠償款領回后便沒了聲響。在多次討要無果后,2012年1月陳大姐向市法院起訴。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后,2012年9月,市法院作出民事判決,認為陳大姐與其公公系同一順位繼承人,同等享有這筆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權利。按比例份額分割后,其公公和小叔子應共同給付陳大姐這筆賠償款項中的35.2091萬元。
手握判決書,陳大姐滿以為可以松口氣了,但在隨后的時間里,她始終等不到那份屬于自己的款項。無奈之下,2013年7月她向市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
案件立案后,經調查,陳大姐的小叔子吳某某已離開家鄉不知蹤影,其公公長期在寺院吃齋,這筆賠償款項一部分被對方用于購房,一部分被用于償還他們所欠的其他債務,無資金可執行。法官們三番五次進山找到其公公吳某,可對方始終無動于衷,還嚷著“錢沒有,你們抓我??!”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8月,案件迎來轉機。在得知吳某某的妻子分娩在即,吳某某返鄉探望后,法官們迅速趕赴吳家。在對吳某某做思想溝通無效后,法官們對其執行司法拘留。沒想,吳妻隨后竟挺著大肚子堵在了法院里。經對夫妻倆釋法等勸說工作后,吳某某先期拿出了兩萬元執行款。鑒于吳妻即將生產需人照料,法院遂按照程序解除了對吳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人抓了又放,錢還沒執行呢!”不明就里的陳大姐再次信訪,甚至給經辦法官們扣上了“與被執行人相互勾結”等帽子。
頂著壓力,經對雙方溝通調解后,9月16日,陳大姐與公公及小叔子達成執行合解:公公一方表示將在今年農歷十一月底前賣掉房產,給付陳大姐27.8萬元,陳大姐則同意放棄余下執行款。滿意而歸的陳大姐專程給法官們寫來了道歉書,對此前因誤解做出的信訪之舉表示歉意,并承諾息訴息訪。案件就此塵埃落定。
故事2
司法救助顯溫情
時至今天,林某仍無法相信,僅因為誤會和口角,3名與自己孩子同齡的青年會痛下殺手,致使自己白發人送黑發人。
2010年,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尹某、姚某、卓某有期徒刑6年、2年、死刑并附帶民事賠償374071元。案件判決后,3名被告人一直遲遲不履行附帶的民事賠償,而市法院執行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3名被告人都家住偏遠農村,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
“難道我的孩子就這么白白沒了嗎!”被害人的父親林某屢屢找到執行干警請求主持公道。為此,執行干警帶著林某,依法對3名被執行人家中進行搜查。
單親家庭或者父母離異、跟著祖父母長大、家境窘迫……每到一個被告人家中,林某的心就沉下一分。一貧如洗的被執行人家屬、正在服刑的3名被執行人,執行一時遭遇尷尬。
今年1月28日,為緩解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的暫時困境,市法院舉行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為19個案件37位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集中發放司法救助金42萬元。“執行過程我都看在眼里,你們盡力了,謝謝。”領過5萬元救助金,申請執行人林某滿懷感激。
“司法救助金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的問題,但可以緩和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的暫時困境,我們也將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社會力量的支持,關愛執行案件中的弱勢群體。”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錦熙說,他們將加大對此類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力度,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將依法、及時予以執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近年來,通過與市委政法委、市財政局聯合制定的《福鼎市司法救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市法院增加了司法救助的告知程序,簡化了司法救助的申報手續,確立了救助資金審查、發放原則,規范了司法救助資金的申請和發放程序。同時,放寬了緩減免訴訟費用對象的認定條件,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與市慈善總會、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籌措資金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使司法救助不再限于訴訟費用的減免或免費指定代理人,增加了司法救助的內容。2013年以來,市法院共為困難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100.62萬元,為40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充分保障了社會困難群體平等參與訴訟的權利;向70件135人發放司法救助資金154.06萬元,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4.80%,信訪案件逐年下降。
□ 鄧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