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常娟)福鼎某村干部利用其職務之便截留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近4萬元,時間長達10年之久。近日,市法院依法審結被告人夏某秀貪污一案,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0元。近年來,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治涉扶貧領域各類刑事犯罪,為堅決打贏精準扶貧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悉,該院聚焦“司法扶貧”,依法打擊惠農扶貧資金申請、審核、發放流程中衍生出的貪污及挪用公款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犯罪、治污吏。2016年。該院共審結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8件11人,涉案金額達150萬元。凡涉及扶貧開發領域犯罪的案件,該院一律公開開庭審理,堅持讓案件在“陽光下”審理,在群眾間曝光。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大曝光宣傳力度,該院還邀請近200名干部、職工到場旁聽庭審該類職務犯罪案件2起,以起到審結一個、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