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玉嬌)為加強土地管理,強化責任意識,懲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的行為,落實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度,使全市上下形成齊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福鼎市委、市政府出臺了《福鼎市土地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辦法》,就土地執法監察工作責任主體、職責分工、工作制度、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鄉鎮政府、村(居、社區)負責組織及時預防、制止和嚴格查處本轄區內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村級協管員的作用,加大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預防和查處力度,切實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并要求相關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共同開展土地執法行動,根據各種情形分別采取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措施,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遏制違法用地及違法建設行為。對有11種應當實行責任追究情形的鄉鎮實行“一票否決”,對黨政主要領導和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以及相關責任人停職檢查,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處理。從而從工作機制上保障了土地管理的責任追究有章可循。
此外,市委、市政府通過召開專題聯席會議,成立專項工作督查組,對全市各鄉鎮(街道)是否落實屬地管理并建立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是否落實村(居、社區)監管的責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實責任人制度,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止、報告制度,違法用地行為是否得到及時有效制止和處理等;對市直有關單位負責監管建筑材料供應、施工設備供應、供水、供電、網絡通信和架設閉路電視等是否監管到位、是否履職到位等情況開展了專項督查。強化了事后監管,確保土地管理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