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之規定,福鼎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福鼎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采取BT投融資方式建設鐵鏘大道項目的議案》。現決定如下:
一、鐵鏘大道項目是加快推進鐵鏘新區建設的先行工程,也是我市實施“東擴南移面海”城市發展戰略,打造環八尺門內灣城市發展格局,推動城市“三加三”工程建設的重要主干道。原則同意市政府采取BT投融資方式建設鐵鏘大道項目,以有效緩解建設資金壓力。
二、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有關規定,將鐵鏘新區經營性土地出讓金收入和支付鐵鏘大道項目BT回購款列入相應年度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并依法報請時年召開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項目業主單位要切實加強項目建設進度與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到依法規范、科學運作、優化設計、嚴格預算、防范風險,確保項目資金有效使用和項目順利實施。
福鼎市人大常委會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