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廖詩雄)1月9日,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了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該報告指出,此會議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34件。
34件議案中,農經方面5件,占總數的14%;財經方面17件,占總數的50%;教科文衛方面3件,占總數的9%;環城方面4件,占總數的12%;法制方面1件,占總數的3%;綜合方面4件,占總數的12%。
在大會議案組對代表所提出的議案進行認真研究后,陳儉敏等10位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大我市電鍍污染治理力度的議案》(第1號)以及王大勉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城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垃圾處理的議案》(第2號)兩個議案被推薦到大會主席團確定為十六屆人大第三次會議議案。其余32件議案,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同時,大會議案組收到的代表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根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規定》分別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并在交辦日起三個月內負責答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