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慶慶)4月8日,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一行蒞臨我市調研林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上秀、副市長陳輝參加座談。
調研組一行在聽取匯報后,充分肯定了我市使用林業專項資金所取得的成效,認為我市在使用林業專項資金上職責范圍明確、發放程序嚴謹、資金監管到位。同時要求我市在實施各類林業項目過程中,認真執行各項制度規定,確保林業專項資金安全運行、規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據悉,2013年,中央、省級下達我市林業專項資金3217.32萬元,截止2014年2月,支出1294.71萬元,資金支出率48%。其中,森林培育項目方面:我市認真做好各項目的規劃及實施,現已超額完成造林綠化項目,并通過省級驗收。資金管理上面嚴格按照各個項目分賬核算,已支出714.79萬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方面:通過生態林創新機制改革,不斷完善生態林補償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每年足額將生態林資金發放到林權所有者手中;林業貸款財政貼息資金:2013年我市林業貼息貸款累計余額1859萬元,中央、省共下達貼息資金56.63萬元,根據要求,已經發放48萬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企業、林農的還息壓力;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方面:我市2013年秋季對全市松材線蟲病進行專項普查,并與同年冬季及2014年春季對枯死木進行除治,共除治枯死木32104株,發生費用205.34萬元,其中,中央、省補助135萬元;石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方面:根據《林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2013年下撥國營苗圃石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1.65萬元,一定程度上為苗圃在我市造林苗木供應上提供了資金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