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慶慶)6月12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興華主持召開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42次主任(擴大)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如盾、陳德旺、王上秀、藍青出席會議。
會議研究討論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評議暫行辦法(草案);初審了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所提的《關于加大城市電鍍污染治理力度的議案》(第1號)的辦理意見、市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所提的《關于城區飲用水源地周邊垃圾處理的議案》(第2號)的辦理意見等事宜。
會議研究決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6月26日召開。建議議程為:聽取和審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評議暫行辦法(草案)、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所提的《關于加大城市電鍍污染治理力度的議案》(第1號)的辦理意見、市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所提的《關于城區飲用水源地周邊垃圾處理的議案》(第2號)的辦理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