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郭聰)3月26日下午,福鼎市2018年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在山前街道召開。副市長陳國華出席會議。
會前,山前街道化油器行業集體協商職工代表、記錄員等8人,白琳總工會、福鼎工業園區總工會等單位企業工會主席等11人共同參加集體協商職工代表培訓班。隨后,山前街道化油器行業企業方、職工方協商代表14人進行集體協商談判會,雙方首席代表就協商事宜發言,并原則通過兩份協商合同。
會上,企業方、職工方協商代表進行山前街道化油器行業集體合同簽訂儀式,省化油器協會秘書長卓國龍、市三方四部門領導共同見證簽訂儀式。
據介紹,集體協商,也稱平等協商,是指工會代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代表為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進行商談的行為。集體協商是訂立集體合同的法定必經程序和實現方式,集體合同則是集體協商的結果。未經集體協商而簽訂的集體合同是無效的合同,集體協商的水平直接影響著集體合同的質量及其可行性。同時,集體協商也是勞動關系雙方協商處理勞動關系事宜的一種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