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孝感 一名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 犯罪嫌疑人徐某 被判處有期徒刑 2024年7月16日 “警察同志,我要舉報 有人在房間 吸食‘上頭’電子煙!” 孝感市應城市公安局民警 接警后 迅速趕往城區某酒店房間 只見屋內煙霧繚繞 5名年輕男子 (其中3人為未成年人) 神情恍惚,站立不穩 地上、床上還散落著電子煙彈 民警在該房間 查獲2個煙桿、4枚煙彈 并在隔壁房間 發現2名女性未成年嫌疑人 遂依法將上述7人傳喚至 應城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 進行尿液吸毒檢測 結果均呈依托咪酯陽性 經查 案發當天 徐某將幾人邀約至酒店 拿出“上頭”電子煙大方“請客” 于是7人便共同用兩支煙桿 在房間內輪流吸食了依托咪酯 近日 孝感市應城市人民法院 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徐某為他人 (含未成年人) 吸食毒品提供場所 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應予以懲處 根據被告人徐某犯罪的 事實、性質、情節 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最終以容留他人吸毒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福建禁毒提醒: 販賣依托咪酯就是販毒! 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