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白皮書還原了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事實真相,重申了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一貫立場。白皮書由五章組成,包括:
南海問題從何而來?
南海位于中國大陸的南面,通過狹窄的海峽或水道,東連太平洋,西連印度洋。南海北靠中國大陸和臺灣島,南接加里曼丹島和蘇門答臘島,東臨菲律賓群島,西接中南半島和馬來半島。
中國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其中南沙群島的島礁最多,范圍最廣。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中國收復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曾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海諸島,恢復行使主權。1948年,中國政府向全世界公布了標有南海斷續線的地圖。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承認南海諸島是中國的領土。
新中國成立之后,采取立法、行政設置等措施進一步維護南海諸島的主權。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在許多國家出版的百科全書、年鑒和地圖都將南沙群島標屬中國。但是在上世紀60年代,南海地區發現豐富的油氣資源后,南海地區有關爭議逐漸抬頭。
菲律賓率先以武力非法侵占南海
1970年8月和9月,菲律賓率先以武力的方式非法侵占馬歡島和費信島;接下來的8年間,菲律賓又非法侵占了南鑰島和中業島,西月島和北子島,以及雙黃沙洲和司令礁。1978年,菲律賓總統馬克斯將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并連同周邊大范圍海域稱為“卡拉延島群”,列入所謂菲律賓“領土范圍”。
到20世紀80年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定和生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海國家可以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于是南海周邊的國家紛紛據此提出、制定了各個國家的所謂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并把他們主張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范圍劃入到了中國傳統海疆線。
在南海,中國的陸地領土海岸和菲律賓陸地領土海岸相向,相距不足400海里。中菲兩國均通過各自國內立法提出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海洋管轄權的主張。兩國主張的海洋權益區域重疊,由此產生海洋劃界爭議。
上世紀70年代,中國在解決南海問題上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倡議,首先是對菲律賓提出的。接下來的八、九十年代,中國和菲律賓又通過了一系列雙邊文件,確認通過雙邊談判協商解決南海問題的有關共識。
但是菲律賓卻一再以武力侵犯南海地區。上世紀90年代,菲律賓以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沙群島中業島為重點,持續加大在相關島礁建設機場、兵營,并新建碼頭、修整機場,以方便起降重型運輸機、戰斗機以及容納更大更多的艦船。
1999年5月,菲律賓57號坦克登陸艦入侵中國仁愛礁,以技術故障擱淺為由,非法“坐灘”仁愛礁。中國當即對菲律賓提出嚴正交涉,但菲方稱57號坦克登陸艦“缺少零部件”,無法拖走。
2002年11月,為了穩定南海局勢,中國和東盟10國共同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各國在《宣言》中都鄭重承諾“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他們的領土和管轄爭議”。菲律賓正是《宣言》的簽署國之一。
然而,作為《南海各方行動宣言》簽署國之一的菲律賓,一再采取行動導致中菲南海爭議進一步復雜化。更有甚者,菲律賓時任政府還在2012年惡意挑起黃巖島事件,企圖非法侵占中國黃巖島。在2014年,菲律賓時任政府還公然聲稱當年“坐灘”仁愛礁就是為了“將該軍艦作為永久設施部署在仁愛礁”,戳穿了當年因“技術故障”擱淺的謊言。
仲裁結果為何無效?
阿基諾三世政府變本加厲,在2013年1月違背諾言,單方面提起仲裁申請。它的15項訴求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質疑中國南海斷續線的法律地位;第二是質疑中國對若干島礁的權利主張;第三認為中國在南海行使權利損害了菲方利益。雖然沒提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的概念,但在本質上都涉及領土和主權的法律范疇。
《白皮書》中強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仲裁結果,首先因為菲律賓違背了中菲之間達成的關于南海爭議的一系列共識。
依據2002年中國和東盟十國之間共同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南海周邊聲索國解決爭議的方案是談判。菲律賓時任政府宣稱他們已經窮盡了所有的談判手段,最終才“無奈地”向仲裁庭遞交了仲裁案,但事實并非如此。
在菲律賓外交部工作了30多年,同時也是一名國際法律師的愛恩科米恩達表示,當年正是他負責這樣面的工作,對來龍去脈很清楚,他說中方一直試圖與菲方談判,但菲方一直沒有回應。
《白皮書》中強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仲裁結果,其次是因為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一個是領土主權問題,而領土主權問題是不受仲裁庭管轄的。
菲律賓口口聲聲宣稱與主權和海洋劃界無關。但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而產生的領土問題,以及新海洋法制度誕生之后的海洋劃界爭議。
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研究所教授高勝惕解釋:“仔細看菲律賓提交仲裁的那些聲明和訴求,會發現一個很簡單的事情,菲律賓說在‘西菲律賓海’里面中國占領的有四個島礁,只是低潮高地,低潮高地是不能占領的,中國應該撤離。這幾個低潮高地在1935年、1947年還有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都持續主張,如果現在從四個低潮高地撤離,等于放棄領土。所以菲律賓口口聲聲說不解決領土爭端,可是它的仲裁結果會是要中國放棄領土主權,等于說是自相矛盾。”
從仲裁結果來看,否認中國在南海地區斷續線的歷史權利,就是在否認中國在南海地區的領土主權。
對于這個問題,菲律賓外交部海事中心前秘書長愛恩科米恩達表示,仲裁案經過了菲律賓的精心“包裝”,但它的本質仍然是主權之爭。
曾任《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主編的邁倫·諾德奎斯特也認為,這樣的仲裁結果是對《公約》的嚴重扭曲。
《白皮書》中強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仲裁結果,第三是因為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另一個核心是海洋劃界問題,而中國早已對此作出過排除性聲明。
仲裁結果聲稱南沙群島沒有一個能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這就意味著認定中國在南海主張的島礁沒有一個能產生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否認了中國在南海地區的海洋權益。
有關海洋權益來源問題和島礁性質問題在南海特定的地理框架下,明顯對中菲海洋劃界產生影響,因此涉及劃界問題。而早在2006年,中國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對涉及劃界條款的解釋或適用問題做出了排除性聲明,不接受仲裁。
締約國當中有35個都做出了這樣的選擇性排除強制仲裁程序,這是公約賦予締約國的一種權利。菲律賓刻意繞過了中國2006年做的排除性聲明,這是對《公約》的濫用和誤讀。
由于仲裁庭對本案沒有管轄權,其所作出的任何判決都是在越權的情況下做出,非法行為不能產生相應權利。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認為,菲律賓單方面向國際法庭提出仲裁是一個政治操作。《國際海洋法》規定如果有關爭端涉及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等締約國有權聲明不接受強制仲裁。因此,中國不參與仲裁也是對國際法的保護。
面對爭端如何解決?
中方表示這樣的仲裁對中國沒有拘束力,也不會影響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海洋權益。
大量事實表明,中國始終是維護南海和平和穩定的重要力量,中國一貫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持與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堅定維護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積極倡導域外國家尊重地區國家的努力,在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
中國堅信,要解決任何國家間爭議,無論選擇哪種機制和方式都不能違背主權國家的意志。
就在所謂的南海仲裁出臺后不久,中國外長王毅立即發表談話,表明中國立場。王毅外長同時強調:中方注意到菲律賓新政府,最近也做出的一系列表態,包括愿同中國就南海問題恢復協商對話。中方樂見雙方相向而行,妥善管控分歧,推動中菲關系盡快重回健康發展的軌道。南海既是溝通中國與周邊國家的橋梁,也是中國與周邊國家和平、友好、合作和發展的紐帶。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踐行親、誠、惠、容周邊外交理念;實現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是中國和東盟國家的共同責任,符合各國的共同利益。中國愿繼續為此作出不懈努力。(via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