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公安局關于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征集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公安機關夏季治安打擊整治 “百日行動”推進會精神,圍繞“四個一批、四個嚴防、一個確保”工作目標,本著“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什么治安問題集中就著力解決什么問題”原則, 暢通舉報渠道,提高人民群眾參與打擊犯罪積極性,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公安機關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現向全市征集各類違法犯罪線索,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積極檢舉揭發。
一、舉報內容
(一)信息網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金融放貸、市場流通等行業領域涉黑涉惡線索。(二)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組織容留賣淫等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三)吸販毒品、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四)參與從事電信網絡詐騙,出售、出租、出借“兩卡”(銀行卡、手機卡),網絡賭博,組織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等養老詐騙犯罪行為。(六)走私、倒賣、非法出售、故意損毀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七)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盜竊、搶奪、搶劫、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舉報須知
(一)提倡實名舉報,匿名舉報者應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公安機關將依法對舉報人、提供線索者的真實姓名、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進行保密。(二)為便于調查核實,舉報人檢舉、揭發、提供的線索需盡量詳細,包含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活動范圍、違法犯罪的主要事實依據等內容。(三)舉報人檢舉、揭發、提供的線索不得虛構、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否則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四)本通告發布后,實施、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嫌疑人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法犯罪事實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五)鼓勵個人、有關組織積極舉報和控告各類違法犯罪,受理舉報單位將依法對相關個人、組織予以保護。
三、獎勵辦法
根據《寧德市掃黑除惡常態化市級舉報獎勵辦法》《福鼎市公安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斗爭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福建省公安廳舉報涉爆涉槍涉刀違法犯罪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等規定,舉報人舉報的違法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確屬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將視情給予2千元至10萬元獎勵。
四、舉報方式
(一)舉報地點福鼎市太姥大道380號
(二)投寄郵箱福鼎市公安局傳達室外沿街圍墻“百日行動”指揮部專用郵箱
(三)舉報電話福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0593-7991002福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0593-7852342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0593-7399658
福鼎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指揮部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