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公安部揭開律師“維權”黑幕,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因律師挑頭鬧事、組織“訪民”舉牌滋事被查。今天,人民日報連發4文關注當代律師的職業操守,指出真正的律師不僅僅是個經濟人,更是法律人,律師職業的公共屬性要比個體屬性重要得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進喜在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稱,律師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法律商人”,而是有其職業性和公共性,還要強調其公共利益性。律師隊伍建設中長期以來只注重律師隊伍數量的發展,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律師隊伍“質”的發展。
鋒銳所組織“訪民”鬧事的幕后推手翟巖民
以下為人民日報文章:
司法部表示堅決支持依法查處極少數涉嫌犯罪律師
為最廣大律師創造更好的執業環境
本報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黃慶暢)“對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極少數涉嫌犯罪的律師,作為律師工作主管部門,我們堅決支持。”今天,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副司長何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堅決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清除律師隊伍里的害群之馬,必然會為最廣大律師創造更好的執業環境,更好地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
近日,公安部指揮摧毀了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
何勇談到,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者。長期以來,廣大律師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過硬的專業技能和堅定的道德操守,在推進法治、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律師事業也實現了長足發展。實踐證明,我國律師隊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
律師是法律職業從業人員,一切執業活動更應當依法開展。何勇說,在近期查處的極少數律師涉嫌犯罪案件中,從目前已經披露的情節看,有的律師存在帶頭挑事、非法滋事的問題,這些行為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律師執業范圍,嚴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從業準則,涉嫌嚴重干擾正常司法活動,涉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與律師的身份定位、與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馳。
律師是助推法治進步的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國中承擔著重要責任和使命。何勇認為,律師要做全社會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律師隊伍中極少數違法犯罪,不能代表全國27萬多名律師,不能代表行業主流,但這些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律師行業整體形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觸犯法律都應被依法追究,律師也不能例外。堅決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才能保障律師行業風清氣正,塑造律師全行業的良好形象,也才能得到更廣泛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為法治中國建設凝聚更多正能量。
嚴格依法加強律師工作的管理,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事業順利發展的基本保障。何勇表示,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廣大律師要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恪守法治原則、弘揚法治精神、履行職責使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據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邱寶昌介紹,了解到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涉嫌犯罪的情況后,北京律協高度重視。同時他表示,如果公安部門想了解一些問題,北京律協將積極配合、協助調查。
邱寶昌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家有法律法規,作為律師協會,也有章程,也制定了相關規定,如果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違反了律師法和相關行業規定,北京律協將按照行規規定的程序,進行認真的調查和處理。從目前警方披露情況看,他們現在涉嫌的是犯罪,一旦定性是故意犯罪,他們的執照將被吊銷。現階段,律師協會是調查了解情況。如果司法審判最終認定是犯罪,那么肯定會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對他們追究相應的責任。
律師不是“法律商人”(專家說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王進喜
我國現在有27萬多名律師,極少數違法律師不代表整個律師界,也不代表律師隊伍的主流。我國律師隊伍主流是好的,廣大律師為中國的法治建設辛勤地工作。
律師法規定,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律師具有公共利益性,不是“法律商人”。
作為律師,這個職業得以存在,他的執業行為能夠進行,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因此,律師應當有意識地、自覺地維護法律秩序,做法律秩序的維護者,而不是法律秩序的破壞者。這也是建立法律共同體的一個前提。如果破壞了法律的基本程序,也就破壞了法律的秩序,那么律師也就沒有了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