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14年5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會見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
三、中國的南海方針
20世紀80年代,針對南海島礁歸屬爭議問題,鄧小平指出:“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這就可以消除多年來積累下來的問題。”按照這一思想,中國政府在1990年提出了和平解決南沙問題的十六字方針:“主權屬我,和平解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做好應對各種復雜局面的準備,提高海洋維權能力,堅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要堅持‘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推進互利友好合作,尋求和擴大共同利益的匯合點。”
“主權屬我”的含義是: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依據和法理依據,主權歸屬中國,毋容置疑。“和平解決”是指:以和平方式為主要的解決手段,但和平方式并不排除武力防衛的正當權利,在力爭以和平方式解決的同時,需要武力的充分戒備,慎戰而不懼戰,敢戰方能言和,備戰才能免戰,這才是和平解決的應有之義。“擱置爭議”的含義是:在主權屬我的前提下,條件不成熟時,各方擱置相互之間的矛盾及分歧,在不具備徹底解決爭議的條件下,可先不談主權歸屬,把爭議先擱置起來。狹義的共同開發是指中國與周邊某些國之間,在南海爭議區內的合作開發、利益共享。廣義的共同開發是指中國、南海周邊國家及區外國家均可在南海爭議區內進行合作開發、利益共享。共同開發的目的是通過合作,增進互信,擴大共識,為最終和平解決爭端創造條件。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主權屬我。
2014年5月30日,習近平在釣魚臺國賓館會見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時強調:“中方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是明確、一貫的。當前,南海形勢總體穩定,但也出現一些值得關注的動向。中方珍視南海的和平穩定,不贊成把爭議復雜化、擴大化、國際化。我們不會主動挑起事端,但對有關國家的挑釁行為要做出必要的反應。中馬雙方要共同努力,加強雙邊對話、溝通,推進海上合作和共同開發的辦法,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2013年6月19日,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同越南國家主席張晉創舉行會談時指出:“中越雙方要本著對歷史和人民負責的精神,以中越友好和兩國發展大計為重,下決心指導和推進南海問題政治解決,防止干擾兩國關系。關鍵在于維護穩定和推進合作。雙方要堅持推進雙邊談判和友好協商,不采取任何可能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的單方面行動,防止南海問題國際化。中方愿同越方共同努力,加大北部灣灣口外海域工作組談判力度和密度,爭取同步推進共同開發和劃界,并盡快開展北部灣灣口外海域共同考察。”2012年9月20日,習近平在廣西南寧會見越南總理阮晉勇時指出:“南海問題不是中越關系的全部,但處理不當會影響兩國關系全局。兩國領導人在南海問題上達成過許多重要共識,雙方應認真落實。這對順利推進兩國各領域務實合作也至關重要。”2014年11月11日,習近平在出席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同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交談時指出:“中菲建交以來,兩國關系發展一直很好。雙方在處理分歧問題上也形成了一些共識。近年來,兩國關系因南海問題面臨嚴重困難。希望菲方回到過去共識的基礎上,同中方相向而行,建設性地處理好有關問題,為中菲關系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對中國而言,美國介入南海已經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命題,美國對南海的介入影響著未來中美關系。2014年3月24日,習近平在海牙會見美國總統奧巴馬時指出:“在臺灣、涉藏問題上,美方應該恪守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支持旨在分裂中國活動的承諾。東海、南海問題上,美方應該采取客觀公允態度,分清是非,多做有利于推動問題妥善解決和局勢緩和的事。”
南海問題涉及中國國家主權、海洋權益以及與部分東盟國家間的雙邊關系,通過和平方式和雙邊談判途徑解決南海問題符合有關各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