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莊鎮黨委還規定,每個鎮干部要交10戶農民朋友,其中必須有三分之二的窮朋友。吳金印解釋說,人在難處盼親人,困難群眾是最需要幫助的,跟他們交朋友最能體現咱們的價值,我們應該多做這樣的事情。
有一天,吳金印在大司馬村偶然聽到一個叫韓志明的村民的不幸遭遇。韓志明原來在外地一個煤礦上班,一次事故使他下肢癱瘓,成了殘疾人。孩子尚小,一家人靠妻子一個人支撐著,日子很艱難,韓志明幾次想到了死。得知這個情況,吳金印拉上村支部書記,說:“走,到他家瞧瞧。”
來到韓志明家,吳金印坐到他的床沿兒上,握著他的手,仔細詢問他的身體和家庭情況,說:“你放心,有黨在,不會讓你過不去。”然后,對韓志明的妻子說,好好照顧老韓,有啥困難給村里和鎮里說。臨走的時候,吳金印把身上的錢全部留給他們。第二天,吳金印又來了,帶著救濟款,帶著自己家里的兩袋面粉。
過了幾天,吳金印給韓志明送來一輛手搖三輪車。他看到韓志明家門前有一條四五米深、兩米多寬的溝,就帶領村里人填平了那條溝,并在他家門前修了一條直路。逢年過節,吳金印總要帶些吃的用的到韓志明家慰問;每次從大司馬村過,他總要拐到韓志明家里看看。
吳金印經常對干部們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想叫群眾真心擁護咱共產黨,就得實實在在為老百姓辦好事;不然的話,人家為啥要死心塌地跟著咱啊?共產黨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在基層,老百姓就是從咱們的舉動中去認識共產黨的宗旨。咱們為群眾辦好事,就是維護黨的形象。”
有好的規矩,還得有監督機制。吳金印深曉此理,所以在制定了“四不”、“四同”規定以后,又制定了一整套檢查監督措施:每逢單月,鎮里派人到村里聽取群眾對干部的意見,問當地群眾,某某在你們村住了沒有,參加勞動沒有,為群眾辦好事沒有,是否有違紀行為,對這個干部有什么意見等;逢雙月,讓村黨支部來鎮黨委匯報駐村干部的表現和群眾對這個干部的反映;到年底,由群眾和村黨支部對駐村干部進行考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干部一律嚴肅處理。
1995年的一天,有群眾反映說,某位鎮干部到他們村檢查工作的時候喝了酒。吳金印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落實之后,找到那位干部,問:“據群眾反映你在村里喝酒了,可有這事?”
“有……”
“咱們的規定你還記得嗎?”
“記得。”
“你說咋辦?”吳金印滿臉嚴肅。
“我愿意接受處罰。”那位干部羞愧地低下了頭。
聽說那位鎮干部為了這事受處分,這個村的支部書記找到吳金印,替那位干部求情:“是俺請他喝了幾盅,要處分就處分我。現在的干部到了下邊哪有不吃不喝的?這算不上大問題,你就放過他這一回吧!”
吳金印說:“我也知道現在社會上吃吃喝喝的現象比較普遍,可咱唐莊就是不興這一套,就是不能容忍脫離群眾的現象存在。你要是真的愛護我們干部的話,以后就不要請他們喝酒了。既然定了規矩,就得按規矩來,誰也不能例外。”
不久,鎮里召開機關干部大會,讓那個干部在會上作了檢查并罰款80元。這件事在全鎮干部中震動很大,從此再未出現過類似事情。
按制度辦事,人際關系就變得單純而清爽了。在唐莊鎮,逢年過節領導與領導之間、領導與同志之間是不興請客送禮的,連送一點土特產也不行。誰要是給他送禮,第一次,給你退回去;第二次,在鎮機關干部大會上批評。這樣一來,就形成了好風氣,大家都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
2007年,吳金印的母親去世。他誰也沒告訴,悄悄地辦了喪事。鄉親們還是有人知曉了,一些鄉鄰送來禮金表示慰問,受過他幫助的人也紛紛前來表達心意。吳金印費了好大勁,把禮金逐個退回;實在退不了的,全部交給鎮財政用于龍山治理。
采訪的時候,記者問到這事,吳金印感嘆說,人啊,錢財多少是個夠?夠吃夠用就行了。在物質上少一分欲望,心里頭就多一分輕松和坦蕩。當干部的,只有不存貪欲才能做到處事公正;你公正了,群眾才會打心眼里佩服你、擁護你。“還是那句話,”他說,“群眾是最亮的鏡子。我們應當經常拿群眾這面鏡子照照自己,看我們是不是干凈、是不是有好的形象!”